2026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导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一所集理工、经贸、导游、艺术、教育为一体,以培养高级应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一所集理工、经贸、导游、艺术、教育为一体,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及管理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抚州市东临路276号,距省会南昌市100公里,占地面积约865亩,建筑面积约34万㎡,在校学生12700余人。现有教职工531人,其中专任教师442人,高级职称87人,研究生216人,“双师型”教师256人。
学院秉承“明德、尚能、笃实、创新”的办学理念,现开设专业37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群2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骨干专业2个。学院下设7个二级学院,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全省一流的电子商务实训中心及工业机器人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各1个,并设有1个国防教育馆和9个抚州地方戏曲、傩舞表演等大师工作室。
学院先后获评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1+X”证书试点校及两个证书主牵头校、全国智能制造产教研联盟校、全国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示范培育单位。同时,学院也是全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单位、全国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化产教融合共同体单位、江西省新能源汽车行业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并获批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公共实训基地。
近五年来,学院在各类全国师生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在全省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28项、二等奖39项;获批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核心课程1门、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获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3项、省级奖项17项;立项江西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
未来,学院持续深化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我院高职单招工作。
二、招生组织领导
(一)为了更好的完成高职单招工作,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院单招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志琳(兼)、副主任钟小茜。
(二)学院纪委办负责监督工作。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命题、测试、评分、统分、成绩发布等各环节安全保密和规范操作,强化过程记录,采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做到每个环节都备案可查,确保单招考试全过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四、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5—27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五、报考工作
(一)技能校考:
1.报考时间:3月9日9:00—11日17:00。
2.报考方式:学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抚州职业技术学院8638)。
3.3月14日前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zsc.fzjsxy.cn/)公布报考考生名单。
4.考生于3月18—20日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zsc.fzjsxy.cn/)自行打印准考证。
5.加分相关材料:加分考生需于3月19日前按《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加分认定流程》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及审核流程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二)文化统考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县考试中心安排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于3月23日-27日自行在“高职单招报考系统”下载打印文化统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11:30。
六、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6年单独招生计划共2228人(其中普通类1718人、技能类510人)。
(一)普通类
普通类招生计划为1718人,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6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普通类)

二)技能类
技能类招生计划为510人,考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
2026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技能类)

七、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方式
1.报考专业组一至专业组三的“普通类”考生,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笔试,总分为250分。
2.报考专业组四至专业组五的“技能类”考生,考试采用“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总分为250分。
3.各专业组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一、二、三)
(二)考试时间
3月21日上午9:00--11: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3月21日上午9:00--11:00 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最终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
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专业实训室(具体以准考证的考场为准)
(四)考试成绩
学院自行命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评卷、统分结束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五)考试纪律
考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安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安排考务人员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强化考生诚信教育。加大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八、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五)获得地市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加分20分。
(六)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三级)(含)以上的考生,可加分20分。
同一考生最多只能加20分,不重复计算。
九、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考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组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文化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为0的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公布时间:4月20日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拟录名单。
(三)录取时间:4月30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十、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可按录取通知书标明的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就读。
(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