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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导读: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三、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单招总计划数3200人,其中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计划数600人(若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计划未完成则转入单招普通计划)。

招生计划表1: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对象

已通过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形式

(1)网上报名: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代码8626)和专业,报名时间:3月7日9:00-3月9日17:00。

(2)网上确认

①网上报名后,所有考生需于3月22-25日到我校官网进行报名成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②因我校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计划单列(见招生计划表1),如考生第1专业志愿报考的是我校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可自由选择于3月14日前到我校官网确认是否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将在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未确认的考生视为不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将在普通计划内进行择优录取。

(三)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五、考核与计分

时间:2023年3月27日(具体时间后期见我校官网)

方式:文化考试(225分)+综合素质测试(225分),总分450分

说明:若考生在我校官网已确认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需加试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225分),按文化考试分+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分之和计分,并优先在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计划内进行择优录取。如果未予录取则以文化考试分+综合素质分之和计分,参加普通计划中择优录取。

(一)文化考试(所有考生参加)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总分225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参加,除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考生)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通用知识能力、计算机基础能力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总分225分。

(三)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在我校官网已确认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参加)

考试形式:机试

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与技能测试,总分225分。

我校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为: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关务与外贸服务、国际服务贸易、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统计与大数据分析、供应链运营、商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证券实务、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政府采购管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现代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连锁经营与管理。

(四)体育类考生(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

参加文化考试(225分)+体育技能测试(225分),总分450分,计划单列,在体能训练专业计划中择优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总规则

根据学校单招普通计划数和财经商贸类试点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相对应录取分数线,考生需达到该录取分数线(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除外)。

(二)专业录取规则

(1)在我校官网已确认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加试):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分排名(如总分相同,以文化考试分排序;如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先在财经商贸试点专业类计划中择优录取。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报考的第1财经商贸类专业志愿计划数已满,对于其所报考的第2-5专业志愿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如未报考第2-5专业或第2-5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计划数都已满,如服从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剂到其他计划数未满的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如考生第2-5专业志愿均为非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则在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未满额的专业计划中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报考的第1和其他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志愿计划数已满且未报考其他非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2)第1专业志愿报考非财经商贸类职教高考试点专业或在我校官网未确认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含体能训练专业):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如总分相同,以文化考试分排序;如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在单招普通计划中择优录取。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报考的第1专业计划数已满,我校则将其调剂到所报考的其第2专业;若报考的第2专业计划数已满,我校则将其调剂到所报考的其第3专业;以此类推。若该考生报考的第1专业计划数已满且未报考第2专业或所报考的其他5个专业计划数都满,则将其随机调剂到其他计划数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计划数都已满,我校将不予录取。

(3)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计划单列,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如总分相同,以文化分排序;如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在体能训练专业计划中择优录取。

(二)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考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七、加分政策

执行普通搞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八、免试政策

(一)免试录取条件

(1)凡在全国或全省中职技能竞赛、全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免试录取,以教育部或教育厅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获奖名单为准;

(2)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试录取:1.在省级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赛项包括: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运动会、省运会);2.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3.在单招体育测试中达到田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

(3)江西省教育厅规定的相关免试入学政策同时适用于我校。

(二)免试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项目条件

(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许可的培训评价组织颁发,与学校开设财经商贸专业大类相关联的职业技能证书(可网查),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对应计220分;四级(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对应计210分;五级(初级)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对应计200分。

(2)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与学校开设财经商贸专业大类相关联的职业资格证书(可网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25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15分。

(3)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培训评价组织颁发,与学校开设财经商贸专业大类相关联的职业技能证书(1+X)(可网查),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对应计220分;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对应计210分;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对应计200分。

(4)获得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财经商贸职业技能冬令营结业证书可计215分,同时获优秀学员证书可计225分且优先录取第1志愿专业。(详见《关于印发<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财经商贸职业技能冬令营方案>的通知》(校政字[2022]100号))

(5)获得以上证书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若有重复项目,按最高项目计分,不累计计分。

(6)以上免试条件仅适用于确认参加我校财经商贸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九、录取确认

考生拟录取后,需在4月7日(具体时间见后期招生网公告)之前登录学校官网对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等录取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录取信息无误,我校将按相关流程办理录取手续。

十、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一、相关事宜

(一)拟录取的考生,一定要参加当地县区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制定学校单招疫情防控预案,认真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今年单招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十二、时间安排


十三、学校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邮编:332000

报名网址:www.jxvc.jx.cn

招就处电话:0792-8183118 8117429

咨询QQ:2804232831 微信号:17770231339

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


来源: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网址:http://jxvczs.jysd.com/newstudent/view/aid/1334/tag/zs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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